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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大金钟站地块
地铁一号线(黄沙站、长寿路站块、广州故事地块、宁溪横地块、华贵路地块)工程项目地块
中山七路白马商城地块
内环路黄沙地段
文昌巷小学地块
第四中学(一期、二期)地块
二十三中学地块
逢源路危改地块
流花路车站边街危改地块
大北枢纽站改造工程
市三宫盛悦居(西关文化艺术广场)项目
轨道交通六号线北京路站工程
东风西路宝安约中银地块
恩宁路连片危破房改造地块
宝盛沙二期危改地块
荔枝湾涌一期(泮溪停车场地块)
陈家祠二期绿化地块
同福东路烂尾地块
荔枝湾昌华涌地块
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线荔湾段彩虹桥站
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线荔湾段西村站
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线荔湾段-陈家祠站、华林寺站
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线荔湾段-文化公园站
新隆沙项目地块
陆居路项目地块
芳村大道南(东沙)快捷化改造项目地块
轨道交通十二号线(景泰街段)地块
轨道交通二十二号线白鹅潭站地块
羊城食品厂及周边地块
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(白云区云城街段)岗贝站地块
根据《荔湾区财政局关于印发<关于规范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租赁管理的实施的指导意见>(2023年修订)的通知》(荔财其〔2024〕59号)、《广州市新荔城拆迁有限公司物业租赁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制定本招租方案。
一、招租标的基本信息
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30号103铺,建筑面积53.3632平方米,使用性质为商业。
二、招租条件及信息
(一)招租对象:
招租对象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、合法存续的法人、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成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(含个体工商户),且无违法或不良记录。
(二)租赁期限:
原则上不超过6年(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),自租赁物业交付承租方之日起计算。租赁期限内,如因房屋征收拆迁、政府要求收回房屋或维修房屋(经有关部门鉴定是危房)等原因,承租方须无条件退交回相关物业,租赁合同自然终止。
(三)招租底价:
参照评估公司出具的《房地产估价报告》中估价结果,结合我公司相关管理规定,本次招租底价为15475.00元/月,综合评审报价、资质等因素,择优选定承租人。
(四)递增幅度:
租金:第一年每月租金为竞得租金;从第二年起在竞得租金的基础上每年递增3%。
(五)租金支付方式:
租金按月支付(向指定银行账户转账)
(六)合同保证金:
第一年两个月租金(以最终租赁金额为准),保证金在正式签订租赁合同之日交付,租赁期满时退还。
(七)招租公告期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和提交资料
1.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;
2.报名时间:从2025年6月18日上午9:00时至2025年7月1日下午18:00时止;
3.报名地点:广州市荔湾区光复中路293号四楼办公室;
4.报名资料:竞租人报名时需将下述资料密封好提交至招租单位:
(1)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(加盖公章),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。
(2)委托他人代理的,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(单位需加盖公章)。
(3)拟作用途,拟租赁期限及书面报价函。
(4)联系方式:联系人及电话号码。
5.逾期报名或未送达指定报名地点的报名资料不予受理。
(八)获得租赁资格的单位或自然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,按招租单位规定时间内与其签订租赁合同。
(九)其他:
1.该物业不允许联合承租,不允许二次转租。
2.承租人负责该房屋的治安综合治理、消防安全等各项安全管理,遵守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。不得占用公共通道,不得在房屋内及周边公共部位(场所)生产、储存或使用易腐、易燃、易爆等危险品及违法物品。如承租人因违反有关规定而使甲方受到有关部门处罚、警告的,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。承租人不得对房屋进行扩、加、改建。承租人签订合同后,需自行办理营业执照或或其他业务的相关手续,如未能办理相关手续,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。
3.如按照以上方案未能确定承租人的,由公司物业招租小组另行制定招租方案执行。
三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叶小姐,联系电话 :020-81865691。
广州市新荔城拆迁有限公司
2025年6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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